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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人类中的鬣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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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接下来,项羽和夏侯惇之间的战斗就没这么精彩了。

  三国时期曹操手下的猛将。

  据《三国演义》记载,夏侯惇在徐州攻防战时迎战吕布部将高顺,高顺败逃,夏侯惇从后追赶,不料遭敌将曹性射箭偷袭。

  夏侯惇左眼被射中,痛得怒吼一声便匆忙用手拔箭,却不慎连着眼珠子拔了出来。

  夏侯惇立即大喊:“父精母血,不可弃也!”便把眼睛塞进嘴巴吞咽下去;然后又挺枪纵马,上前杀了曹性报回一箭之仇。

  由此可见,夏侯惇勇猛程度是不必多说的。

  可惜,他的对手是项羽。

  也就坚持了十多个回合,夏侯惇便败下阵来。

  当然了,这并不能说明夏侯惇的武艺远远比不上项羽。

  只是因为,这是赤手空拳的战斗。

  所谓一力降十会,项羽天生神力,夏侯惇自然是不敌的。

  看到这个结果,所有土匪都感到难以置信。

  在他们眼中,像夏侯惇那样神一般的人物,在对方这个男人的手下居然如此不堪一击!

  稍微懂点历史的,已经隐约猜到了项羽的身份。他们的身体,也不禁开始颤抖起来。

  而对于这样的结果,大当家却并没有表现出很意外的样子,或许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吧。

  他望向孟天,难得严肃起来,随即问了这样一个问题。

  “随便……”

  “我叫孟天!”

  见大当家还是一口一个“随便”叫着,孟天立刻告诉他自己的姓名。

  “哦,孟天。我的名字是龙一。”

  顿了顿,接着说道:

  “按照约定,现在我是你的手下了。那么,你准备怎么处置我们?”

  话音刚落,一旁的二爷就嚷嚷起来。

  “大哥,你在说什么?”

  见二爷三番几次顶撞,大当家也是忍不住皱了皱眉。

  “老二,这是我做出的决定,你不服气吗?”

  “我就是不服气!还没正式开打呢,为什么你就先认输了?我这一辈子,只会站着死,不会跪着生!要当他的手下,那你就去吧,我可不干!”

  平时不敢轻易招惹大当家的二爷,现在居然爆发了如此大的脾气!

 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。

  要知道,作为土匪,本来就是在刀口上谋生。

  而现在要他成为别人的手下,这让他怎么接受?

  大当家闻言,只是嗤笑一声。

  “好吧,既然这样,那我也不拦你。所有人听好了,愿意跟随我的,就跟我过来!”

  随即又对孟天说道:

  “你也看到了,老二不听我的,我也没办法,就交给你了吧。”

  说完这些,大当家骑着马,向旁边走出了一段距离。

  紧跟在他后面的,正是刚刚两场落败的夏侯惇和樊哙二人。

  当然了,还有大当家的宠物棕熊。不过,这棕熊可以说是跑过去的。

  自从孟天到了这里之后,棕熊的不安情绪越发严重了。

  刚才,它全程都只是躲在人群里面。

  现在,见到主人的离开,于是马上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。

  大当家看到眼里,虽然不懂它为何会这样,但却是为自己的决定又感到庆幸了几分。

  这个孟天,实在是不简单。

  在这之后,土匪们也是陆续反应过来,纷纷跟着大当家而去了。

  开玩笑,大当家都认输了,作为一个小角色,还拿什么跟对方斗?

  人贵有自知之明!即使是土匪,大多数还是懂得这个道理的。

  当然了,还是有少部分土匪,站在原地没有动弹。

  放眼望去,大概有二十个人左右。

  很明显,他们是决定誓死跟随二爷了。

  这倒是让孟天高看了二爷几分,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,居然还有这种本事。

  不过,他并不想和二爷开战。

  并不是因为怕他,只是不想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!

  作为一个现代人,即使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生存了这么久,孟天还是没有习惯杀戮这种行为。

  当然,他也不想习惯。

  不过,孟天肯定是不会放任这群土匪离开的。

  那样的话,将会对其他玩家造成毁灭性的灾难!

  因此,孟天想和平解决这件事。

  “二爷是吧?听着,你不是我的对手,还是乖乖投降吧!毕竟,我并不想对你们下杀手!”

  孟天这话已经挑明了态度,但是二爷却并不买账。

  “小子,不用说这些没用的。即使是在现代,我也是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。优胜劣汰,强者生存,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理,也是我们这些人唯一的信仰。今天即使是死在你的手下,我们也不会有半点后悔。至于要我投降,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。要是连信仰都没丢弃,我们这群人还剩下些什么?”

  孟天闻言,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反驳。

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,这是很难改变的。

  或许在其他人看来,土匪都是恃强凌弱无恶不作的恶人,人人得而诛之。

  但是在他们自己看来,却并不是这样。

  在他们的心里,这就是他们的生存之道。

  举个例子,看过动物世界的人,估计都知道一种叫做“鬣狗”的动物。

  它们在非洲草原上,可以说是恶霸般的存在。

  它们从不捕猎,只会抢夺其他掠食者的猎物。

  不管是狮子还是猎豹,只要是被它们看上,谁口中的猎物他们都敢抢。

  不仅如此,他们还有一项特殊技能,那就是“掏肛”。

  对于这样一种生物,或许大多数人都是讨厌的吧。

  然而,它们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厌恶吗?或者说,它们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是可耻的?拉倒吧!

  它们想得可没有这么多,或者说,它们根本就没有想!

  这就是它们的生存之道!

  不去抢夺猎物,那就等着饿死吧!

  当然,这样的比较其实是不太正确的。

  毕竟,人和动物是不同的。

  但是,从二爷的话中,孟天能想到的就是这些。

  或许二爷就是这样一个人吧。

  人类中的——

  鬣狗!

  要想改变他,不是没有这个可能,但是实在是很困难。

  而对于这样的事,孟天可没有兴趣。他现在需要做的,就是彻底摧毁这只鬣狗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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