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 注册
首页> 医心方 > 卷第二十九 诸果禁第十二

卷第二十九 诸果禁第十二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

  内容:《养生要集》云∶凡诸果非时,未成核,不可食。令人生疮,或发黄胆。

  又云∶凡诸果物生两甲,皆有毒,不可食,害人。

  又云∶凡枣桃杏李之辈,若有两核者,食之伤人。

  又云∶凡诸果停久,食之发病。

  又云∶凡果堕地三重,食之杀人。

  《食经》云∶空腹勿食生果,喜令人膈上热,为骨蒸,作痈疖。

  又云∶诸果和合食,伤人。
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
购买成功!
返回顶部